天命君公司起名-通象第三

休咎之几,关于发用;转移之妙,乃属中传;末为底止之乡,式中所系;传有出入之异,生咎攸兮。扶救虽在用传,紧关则由年命。凡占皆当详,所以谓之通象。
盖发用之神乘吉气旺,而又别无伤损,则以吉应。其所应者,当以速言,气旺故也。囚死乘凶,而乃遂遭战克,则以凶应,其年应者,当以迟言,气休故也。吉则从之,凶则达之,空则靡象,吉凶无成,非所论矣。气之衰旺,亦是五气;用之战克,亦是神将。
生合日支而刑伤日干,则利在彼,害在我身。合日干而刑伤日支,则利在我,而害在彼。害在彼者,不利有攸往;害在我者,不往何灾也。所谓休咎之机,关于发用也。
用虽为吉于日,而阴遂伤用,则用神之力较微,用虽吉,未可恃也。惟用凶于日者,则反利其阴之制,却能反吉而靡凶。用虽为吉于日,而阴遂墓空,则有中杜难行之象,事宜速图,不可缓也,所谓转移之方,属中传也。
自墓传生而末逢吉旺,则到底能成;自生传墓,而末遇凶休,终当止息。吉于辰者,彼当其利,吉于日者,我获其功。
凡初递克末,而末克日干者,用虽生干,不可恃也。然为患于日也颇迟,见之宜速,以就用神之生。
末递克初,初克日干者,生虽末见,不可恃也。然其为患于日也必速,见之宜早,以避用神之克。
凡日生初传,而初传递生末传,终非所利。盖不惟源消根断,而且鬼在末也。
凡末递生初,而初生日干者,凡事有成。盖不惟从力相扶,而且财在末也。
凡自支上发用,传出干上,而能生合日干者,人有就我之心,干之可也。自干上发用,传入支上,而又与之生合者,我有就彼之象,进无咎也。所谓出入之异,去就攸分也。
命主生平,年关气运,虽其久暂不同,实为占人所独,盖本课传而分视,各有专司,合命年而较求,方为切己,是故日用不可伤残,命年最宜和好。日年交制,自启乖违。命被辰伤,却非我利,惟命制类,亦可言财。类制命年,当同鬼论。所谓扶救虽有三传,紧关则由年命也。